正义网记者6月17日从最妙手民稽查院获悉,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委原文书黄志文(正处级)涉嫌纳贿一案,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探员驱逐,移送稽查机关审查告状。日前,湖南省东谈主民稽查院照章以涉嫌纳贿罪对黄志文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主动投案
被查4天前还在公开算作
公开贵寓清晰,黄志文生于1968年,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东谈主,插足管事初期当过小学西宾,从政后曾任镇党委文书,其后先后担任过郴州市农科所副长处,永兴县委副文书,郴州市委农村管事部部长,汝城县委副文书、县长等职。2021年7月,黄志文被调至郴州市苏仙区任区委文书。
据三湘风纪网2024年2月23日音尘,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委文书黄志文涉嫌严重违法行恶,主动投案,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秩序审查和监察探员。
据澎湃新闻报谈,凭证苏仙区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“苏仙发布”公布的信息,黄志文投案之前的最近一次公开报谈,是其2月19日探员部分银行金融机构。
跑官要官、公权自用
单独或勾结支属摄取精深行贿
2024年5月24日,三湘风纪网发布通报,黄志文被“双开”。
通报称,黄志文身为党员带领干部,丧失理念念信念,背弃初心管事,为官不廉,家风不正,既念念当官又念念发家,无视中央八项秩序精神,违规摄取红包礼金;罔顾组织原则,避讳不报个东谈主联系事项,在组织函询时不着实向组织讲明问题,违犯干部采用任用秩序,跑官要官,诓骗权利,违规为他东谈主在干部委派、职务擢升、管事更正方面谋取利益;清廉底线失守,违规从事谋利算作,领有非上市公司股份;公权自用,大搞权钱交游,诓骗职务便利为他东谈主在名目承揽、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,单独或勾结支属摄取精深行贿。
黄志文严重违犯中央八项秩序精神、组织秩序、清廉秩序和生计秩序,组成严重职务行恶并涉嫌纳贿犯警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敛迹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贬责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秩序刑事包袱条例》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公职东谈主员政务刑事包袱法》等联系秩序,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商量并报湖南省委批准,决定给以黄志文开除党籍刑事包袱;由湖南省监委给以其开除公职刑事包袱;收缴其违法行恶所得;将其涉嫌犯警问题移送稽查机关照章审查告状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【开头:稽查日报正义网(ID:JCRB_ZYW)作家:李佳慧】